关于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关事项
04级各班:
接保卫处通知,为了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工作,使毕业生顺利地办理离校手续,现要求如下:
一、以班单位,按要求填好电子表格(Excel)于
二、毕业生户口迁移广州市内的要求填写具体到广州市XX区XX路XX号XXX房(番禺、花都属广州市内),迁海珠区的学生可凭身份证直接到保卫处办理迁移手续;迁移到市外的填写到XX市或XX县加单位即可,另户口迁移广州市外的收取4元/每人的户口迁移费。
三、本来到毕业时间,而未能毕业需延长学年的、休学的(包括往年休学的),各院系出具证明,由学生本人直接到保卫处办理有关手续。
四、申请暂缓就业的暂时不用办理,解除暂缓就业后亲自到保卫处办理。
特此通知。
表格下载:附表
旅游与环境学院
2008年6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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